宿迁市楚光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蔡集镇青年公寓211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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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蔡集镇青年公寓211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已由宿迁市宿城区数据局宿区数据备〔2024〕1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楚众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楚众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城区

2.2项目建设规模:造价约650万元

2.3招标范围:蔡集镇青年公寓211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1月,总工期90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650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审计结算价的1.2%。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并网发电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蔡集镇青年公寓211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包含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5.3.2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前 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3.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5.3.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4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3.5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6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5.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 09:00至2024年12月21日 17:30

6.2 线上获取,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至邮箱(285064366@qq.com):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招标文件领取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联系人:杜萍 ,联系电话:13732685015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9时30 分

7.2开标地点:宿迁市楚众能源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宿城区骆马湖路1号雄壮河湾公园8#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楚众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城区骆马湖路1号雄壮河湾公园8#楼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89号(大润发东侧建行二楼)
联系人:秦男联系人:杜萍
电 话:0527-80522430电 话:0527-84357101
传 真:/传 真:/
邮 编:223800邮 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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