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千鸟园光储充放检示范站建设施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JSWB[2025]0317号
宿豫区千鸟园光储充放检示范站建设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豫区千鸟园光储充放检示范站建设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千鸟园停车场
1.2 工程规模:
造价金额约160万元。
1.3 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千鸟园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光储充放检示范站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电气、钢结构车棚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评标基准价=A×K,K 值的取值为 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0.6 分,每低 1%扣0.5 分。 说明:1、上述方法计算过程中不足 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 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4.2.1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2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4.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
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4.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
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4.4.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4.4.6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4.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4日 09:00至2025年3月26日 17:30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宿迁市府前小区43-1。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获取。
5.4联系人及电话:王娜 18262853237(微信同号)。
5.5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5.5.1招标文件领取一览表(填写完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微信报名的提供上述资料的扫描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09 时3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骆马湖路黄河公园8号楼1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电话:0527-80522438(综合管理部) 0527-80522430(工程技术部)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荣城特来电充电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北京路2849号宿迁二手车市场3号楼
联系电话:刘欢 1380909722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万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前小区43-1
联系方式:王娜 18262853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娜(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826285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