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楚光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市能源集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6-04-08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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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能源集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6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能源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15日,向市能源集团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集团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牵头制定巡察整改《三清单》,专题传达学习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精神,部署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员认领整改任务,每人牵头整改问题不少于3项,每月督导责任部门不少于2次;责任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及标准。

集团党委建立“周调度、月汇报、重大事项即时研究” 机制,每月召开2次整改碰头会、1次专题汇报会,已召开5期整改调度会,对照任务表通报进展,印发《月度督查通报》。对整改滞后事项分级预警:滞后50%发黄色预警,由分管领导约谈;滞后超70%发红色预警,由纪委办公室督办,预警结果纳入部门考核。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团党委研究并审议通过对“三重一大”制度的修订完善,聚焦 “大额资金使用” 核心环节,明确资金金额使用的分级标准与上会审批流程。不定期开展集团党委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以刚性举措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决策科学规范。二是加强融资流程管控,确保融资贷款流程合规、风险可控、规范开展。

2.关于“招标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团党委会研究并审议通过对《招标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从编制依据、适用范围、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与考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审查、招标信息发布、开标与评标、异议和投诉处理、招标档案管理、监督与责任等方面完善集团的招标管理办法,规范集团招标采购行为。二是集团党委成立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有违规违纪或招标不规范行为,相关问题主要是集团工作人员对招投标政策理解偏差造成的,按照容错纠错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不予追责。2025年6月,集团纪委成立后,所有招标现场监督工作由集团纪委统一安排纪检人员现场监督。

3.关于“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集团已召开党委会研究并审议通过《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内部审计业务操作规范指引》等制度文件,按程序报市国资委备案。严格对照2025年度审计计划安排,于2025年11月组织实施对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围绕公司治理架构、业务执行、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及财务基础管理等方面开展全面核查,形成审计意见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明确要求子公司高度重视、深刻反思、逐项整改、闭环落实。2026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已履行集团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依规按流程报送。

4.关于“集团项目投资编制不规范,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问题的整改

2025年,集团党委明确新能源发展方向,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部分前期谋划项目因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未能实施。针对已确定的重点项目,成立工作专班,对多个新能源及民生保障类项目开展深入调研,系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等相关程序。在项目可研阶段,对项目核心方向、实施目的、预期收益、实施年限及投资后评价计划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同步形成可落地的推进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集团以既定计划为目标,按序时进度逐项推进,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优化调整并说明原因,确保实施进度与计划保持一致。目前,所有在建及谋划项目均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

5.关于“内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团党委修订完善《招待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接待申请、费用报销等流程标准,明确事项申报、凭证审核、全程可溯等要求,切实提升公务接待规范化水平。对照上级监督检查要求,对商务接待、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二是优化完善公车使用流程,实行标准化派车、全流程审批管理,压实使用管理责任。针对子公司公车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明确使用范围,规范审批流程,确保专车专用、依规使用。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公车使用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到位,未再发现违规用车情况。

6.关于“组织架构尚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企业人才培养相关部署要求,加大内部骨干选拔培养力度,充实管理人才储备;聚焦主业发展需要,精准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深化与行业头部企业合作交流,通过专业团队驻场指导,提升核心业务能力。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开展政策法规、专业技术、业务技能等系列培训,持续提升员工综合素养,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二是集团党委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分工,规范下属控股企业治理人员调整,严格落实参股企业派员任职管理要求,切实强化对参股企业的履职监督,提升企业治理效能三是积极推动相关资产整合注入。在国资监管部门指导协调下,稳妥开展资产划转相关工作,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目前,相关资产划转方案已初步拟定,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7.关于“企业经营质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集团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同比增长21.7%、8.4%,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力推进业务创新突破,成功实现光伏项目、风电项目、售电业务、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建设、工业供热、充电示范站建设、绿色金融、天然气直供、储能项目十大关键业务从零到一的突破,培育形成新的效益增长点。二是集团党委多次专题研究下属企业亏损治理工作,多措并举强化经营管理。持续优化采购管理,有效降低设备采购成本;积极拓展营收渠道,丰富业务场景与增值服务。深化精细化运营,优化定价策略,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不断提升用户规模与运营收入。严格成本管控,优化人力配置,降低运营成本,建立常态化运营分析机制,对低效站点分类施策、精准提升。目前企业运营状况持续改善、整体向好,后续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全力实现稳健盈利。

8.关于“做强传统能源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启动鸿城管道与宿迁昆仑互联互通相关工作,已签订合作备忘录,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前期设计,预计2026年下半年实施。通过双方管道互联互通,可增加鸿城销售气量和收入,提升双方保供能力,有利于提升在宿迁燃气行业的业务占比。二是充分发挥渠道资源优势,持续扩大市场销售规模。新拓展下游代输业务成效明显,经营效益稳步提升。三是扎实推进供热 “一张网” 整合工作,完成贤官镇供热存量管网收购并稳定运营;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建成北线、西线供热管道,实现部分企业通汽。同时与宿城区成立合资公司,负责宿城经济开发区及周边区域供热管网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9.关于“做大新能源板块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集团+县区子公司”布局,已在4个县区设子公司,深化县区对接合作,推进项目自建与收购。推行“全员营销责任制”,将业务指标纳入考核,推动项目落地。二是坚持自建与收购并举,截至2025年底,光伏项目签约及储备规模持续扩大,意向收购项目储备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三是完成全市充电设施调研及专项规划,县区场站占比持续提升;实施 “一站一策” 改造,场站使用率提高3个百分点,部分场站实现盈利或减亏;建立运营效益动态监测体系,推动布局更趋均衡、运营效益稳步提升。四是顺利完成绿证交易和绿电消纳,获批绿色低息贷款,成功取得售电牌照并实现售电业务签约落地,绿色新兴业务取得实质性突破,虚拟电厂项目入选省级首批清单,推进用户侧储能建设,提升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五是持续推进风电项目,协调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并通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相关文件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审定。同步开展项目核准所需各项手续编制与报批准备,待规划批复后立即启动风电项目核准与建设实施。

10.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整改成效与部门评优、干部晋升直接关联,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部门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二是责任部门完成整改后,形成自查报告、填写巡察整改销号审批表整理上报佐证资料(文件、凭证、照片等),同时要上集团党委审议通过予以销号,不合格的退回重新整改。三是对整改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整改不力,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的,对相关责任人依规问责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向前看”谋划,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针对仍在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一方面锚定既定时间节点,细化攻坚举措、倒排整改工期,确保各项整改严格按照时间计划推进;另一方面强化责任传导,动态跟踪整改进展,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以务实举措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细化“回头看”核查,筑牢整改实效防线。建立常态化 “回头看” 工作机制,针对已完成整改事项,重点聚焦整改措施的落地情况、整改结果的真实有效性、整改成效的长效稳固性,不定期开展复核检查,严查问题反弹回潮、整改流于形式等现象,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切实倒逼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三)深化“往里看”建制,健全长效管控机制。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深挖问题背后的短板与源头漏洞,聚焦制度建设的空白点建立具有针对性、务实性的制度体系,同时强化所建制度的落实管理闭环,真正实现以制度堵塞漏洞、以规章规范流程,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集团稳健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522438;邮政信箱宿迁市发展大道2559号10楼(邮编223800);电子邮箱sqsnyjt@163.com。


                                                                                                             市能源集团党委

                                                             2026年3月26日